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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与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发布时间:2017-07-10

大数据与政府治理】

基于大数据的智慧政府治理创新研究

胡税根 王汇宇 莫锦江


21世纪以来,随着后工业社会的发展、信息技术的进步以及国际化浪潮的冲击,世界各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环境日趋复杂,各国政府传统的治理模式面临着诸多的问题,仅凭传统的治理手段已无法有效应对复杂性、风险性和时代的挑战。当前,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正在深度改变人们的生活、工作和思维方式。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国杰认为大数据将带来一场社会变革,特别是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领域的变革。联合国发布的《用大数据推动发展:挑战与机遇》白皮书指出,大数据为联合国及世界各国政府发展提供了一个历史性的机遇,通过利用海量数据资源,实时分析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及趋势,能够协助政府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运行。现代信息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不仅为政府治理功能的有效发挥奠定了坚实的硬件基础,也为政府治理理念、治理内容和治理方式的转型提供了新思维和有力的技术支撑。

为推动政府的现代化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通过推进大数据与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打造智慧政府,推行智慧政府治理。英国、美国等发达国家已把数据资产上升到国家信息战略高度,我国也高度重视大数据技术发展。我国在《“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将“智能海量数据处理相关软件研发和产业化”列为重点发展技术方向之一,在2015年《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中提出要全面推进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加快建设数据强国。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和国家大数据战略,发展分享经济。在大数据时代,加快推动大数据驱动的智慧政府治理建设已成为当前推动政府能力现代化的内在需求和必然选择。大数据与智能化有利于推动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带来更为开放、透明和负责的政府。打造大数据施政平台有利于推进简政放权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治理方式和推动科学决策、把握市场需求和优化市场服务、加强市场监管和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因此,面对大数据时代的机遇与挑战,我国必须积极推动大数据技术在政府治理中的应用,以赋予政府治理新动能,实现智慧政府治理新发展,加快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智慧政府治理创新的实践分析

我国正处于智慧政府治理发展的初始阶段,在政策层面,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主管部门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信息化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文件,提出电子政务要向智慧化和服务化方向转变。中央及地方政府重视智慧政府治理创新工作,在政策制定、权力监督、协同治理、危机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进行了智慧治理创新实践探索,并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

1.科学化的政策制定

在大数据时代,“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带来了国家治理方式的根本变革,尤其是在政策制定领域。基于大数据的政策制定使得政策制定者不仅能了解过去发生了什么,更重要的是可以预测未来会有什么变化。由此,政府决策将转向尊重数据、相信数据的事实决断,通过大数据分析搜集民意、舆情,将大数据转化为政策资源,促使政府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公共产品与服务,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目前,我国正在探索将大数据技术应用于宏观经济调控领域,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特别提出要“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经济运行信息及时性和准确性”。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进行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旨在以平台为抓手推进改革,并充分挖掘大数据资源,为宏观调控提供服务。浙江省也建立了经济运行监测预测平台,围绕提升宏观决策支持服务能力,以应用为导向,以联建共享为抓手,着力打造“数据独特、分析深入、响应快速”的经济运行监测预测体系,为宏观决策提供了科学、准确的数据来源。总之,大数据有助于更加科学地制定政策,更准确地了解政策的实施情况,更好地根据反馈改进政策,以提升公共政策的实施效果。

2.全程化的权力监督

权力监督是指对运用权力的活动进行监督,它要求权力行使者按照既定的行为方式行使权力,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为权力滥用留下任何余地。有效的权力监督必须是全程化的权力监督,即从权力的授予、权力的运行到权力滥用的责任追究等一系列过程,都纳入权力监督网络之中。基于大数据的智慧政府治理将大数据技术与行政部门的办公平台有效结合起来,使之成为贯穿行政过程始终的一个重要媒介,有效衔接各行政环节,消除权力监管缝隙,构建一种技术保障性的权力监督体系,改善权力的传统运行模式,实现全程化的权力监督。为规范制约权力,贵阳市依靠海量的数据搜集和精准的数据分析,编制制约权力的笼子,打造“数据铁笼”的贵阳模式。贵阳市通过数据的记录和监督,及时查处和纠正发生在权力行使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倒逼政府进行权力制度规范的改革,抓紧编制制约权力的笼子。该市依托大数据产业优势加快网上政务建设,把能够纳入网络的行政权力全部纳入网络运行,通过制定统一的数据技术标准,优化、细化、固化权力运行流程和办理环节,合理、合法地分配各项职责,让权力在“阳光”下清晰、透明、规范运行,以便于社会公众的监督。绍兴市柯桥区纪委从监督权力运行这一核心问题出发,依托党风廉政建设电子监察中心,以构建“一套系统、一张网络、一个平台”为重点,探索构建了一套立体透明的“权力运行数据库”,对全区机关部门(国有企业)、镇街机关、村级组织和基层站所四个层面的权力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察、预警纠错和责任追究,较好地建立了网上权力监督体系。

3.网络化的协同治理

作为对传统社会管理的反思与超越,当代治理领域中的社会协同治理,其生成逻辑是以法治为根本、以政府为主导、通过多元参与和协商互动,共同寻求社会事务的“善治”。网络化治理是一种与等级制和市场化相对的新型治理机制,来自政府、市场和市民社会的参与者在一个制度化的框架中相互依存,并为实现一定的公共价值而展开联合行动。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促使政府治理模式由碎片化向网络化转变、由管控型向参与型转变、由静态化向动态化转变。大数据在助力形成协同治理的新格局、提升民主化治理的程度、提高治理决策的科学性、推动治理结构的网络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一些政府机构已从治理体制、治理方法、治理模式、治理方式等方面探索网络化的协同治理模式。北京市建立城市智慧节能、环保评价指标体系,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对区域环境质量、排污收费、污染源等实行在线监控,通过数字化、智能化的手段处理、分析和管理环境,实现其数字化、网络化的管理。武汉市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建立统一的社会管理创新平台,以大数据为基础,按照网格化管理的思想,将各类资源纳入全市的统一平台,建立健全完善的社会管理服务。齐齐哈尔市布局“智慧监管”,以互联网为载体的“网格化+信息化”监管模式,建立起覆盖市、县(区)、街道、社区和网格的“五级网络四级平台”,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无盲区、全覆盖。这些创新实践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4.预防性的危机管理

公共危机是对一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产生严重威胁,并且在时间压力和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必须对其做出关键决策的事件。公共危机管理是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大众的生活、工作乃至生命构成威胁的突发紧急状态进行化解、预警、处置和恢复的过程。如何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种类型的公共危机事件已成为我国各级政府面临的重大挑战。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从理念、方法到实践各方面为提升公共危机管理能力提供了可能。运用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公共危机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实现对公共危机全流程的实时动态监控、预警与管理。基于大数据的危机数据系统,能够突破专业分工造成的信息壁垒,促进信息共享,提升源头治理、动态监控、应急处置的能力。我国各级政府积极开展相关的实践探索,例如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成国家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并建立了霍乱、血吸虫、鼠疫、艾滋病、结核病、不明原因肺炎等单病种监测系统,系统实时捕捉公共卫生信息,当严重的或不明原因的疫情出现后,系统会发出预警信息,助力公共卫生事件的有效应对。山东省公安机关建立大数据警务云,有效聚焦违法犯罪问题热点区域和成因,指导开展集约化打防行动,助推安全隐患的及时发现和化解。宁波市建立了“城区防汛预判预报系统”,收集了自1945年以来所有影响我国的百余个台风的行走路径、风力风速、雨水情况等,通过大数据平台的专业算法与台风历史数据库进行路径比对,迅速而精准地预测并模拟台风规模和走向,将预警信息“一键”发出,宁波市民可以通过公共LED预警电子显示屏、网站、微信、微博、短信、手机APP等,随时随地浏览防汛预警信息,实现了“智慧防汛”。

5.精准化的公共服务

智慧公共服务是随着智慧城市建设、现代公共服务理论进一步发展成熟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技术创新。基于大数据的智慧公共服务使得公共服务决策更科学、公共服务供给更精细、公共服务体系更科学、公共服务监管更有效。我国各级政府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基础,积极探索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科技文化、环境保护、公共安全以及基础设施等领域的精准化公共服务的决策、供给和监管体系创新。例如,南京市提出了“智慧南京”构想,希望从交通、医疗和电力三方面入手,建设服务型政府。拟通过设计智慧交通管理系统和智慧铁路解决方案,疏导和缓解拥堵状况,提高交通安全,提升乘客体验;智慧医疗主要解决医疗行业电子信息发展中信息无障碍流通问题,提高临床决策和医疗队伍的整体水平;智慧电力从安全、稳定、灵活的输配送电模式和方法,到搭建能够同时承载信息流和电能流的智能电网,再到铺设灵活计费的智能电表,实现城市绿色新经济增长。广州市采用以“智慧民生”为特色的智慧城市建设模式,打造“智慧广州”,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智慧建设工程、实施智慧管理服务。宁波市象山县也开展全县域的公共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估工作创新,通过对全县民生性、经济性和综合管理服务开展评估,建立公共服务质量评估数据库,并运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协助其91个县级部门以及18个乡镇(街道)补齐短板,以更好地为社会提供精准的公共服务,提高社会公众的满意度。

智慧政府治理创新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在智慧政府治理领域进行了一定的创新探索和实践,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面临着诸多的问题和挑战。

1.智慧政府治理的制度建设不够完善

智慧政府治理制度建设应首先明确政府与社会的边界,发挥社会力量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但目前我国政府与社会的边界仍未厘清,政府治理的重心侧重于社会维稳,政府通过网格依靠行政命令对社会行政干预太多、管控太死,造成社会组织活力不足。同时,智慧政府治理标准缺失,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政府治理不断融合,但是对于智慧政府治理的内涵和外延,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评价标准。此外,智慧政府治理立法滞后。近年来,随着政府治理所涉及的领域愈加宽泛,加之新问题层出不穷,对涉及治理的法律法规的需求必然迅速扩大。各级政府在政府治理的法制建设方面还显得比较滞后,比如,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方面,缺乏效力强、位阶高的法律制度,尤其是在智慧政府治理相关领域还存在着一定的政策和法律空白。

2.动态网络协同治理体系还未有效建构

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了“协同治理”,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与探索,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依旧面临一些挑战。例如,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协同治理与大数据等网络技术的结合还不够密切,动态网络协同治理体系还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动态网络协同治理基于大数据、互联网和云计算等现代技术,通过建设智慧治理云平台,推进基础信息网络化管理,形成互联互通的社会组织方式,实现网络化、动态化、协作化、精准化和智慧化的社会治理方式创新。但是,我国当前还未有效建构动态网络协同治理体系,一些政府部门协同程度较低,彼此相邻的行政机关仍然是一个个“信息孤岛”。智慧政府治理是一个完整而且有机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只有各个部分紧密协同,才能发挥资源的效能。我国部分政府虽然表面上建立起了用于信息共享的政务平台,但现实中政府部门间协同性不强的问题依然没有解决,信息共享、整体决策的水平仍然整体偏低。

3.政府数据的开放与共享步伐迟滞

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是全球政府治理变革的新趋势。继起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新公共管理运动引发的第一次政府再造之后,近些年来在大数据、云计算、社会化媒体等全新信息技术的影响冲击下,数据开放共享运动正在引发全球范围内的第二次政府再造,政府数据开放的内容及方式上均得到明显改善,数据开放共享使得原来存在于政府和公众之间的信息差、文化差、知识差、能力差正在逐步消除。然而,我国政府开放数据的程度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据“开放知识基金会”发布的《2013年开放政府数据普查》结果,在被普查的全球70个国家和地区政府中,我国综合排名第35位。美国联邦政府早在2009年就发布《开放政府指令》,开始谋划“大数据发展计划”,而我国直到2013年才在《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中要求促进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推动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事业单位等机构开放信息资源。同时,我国政府数据开放共享也存在着诸多不足,一是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的顶层设计仍不完善,二是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相关的法律法规较为滞后,三是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涉及的部门之间存在壁垒,四是政府数据开放共享过程中供给与需求脱节。

4.智慧政府治理的相关要素支撑不足

如果说民主与法治是政府治理机制创新的基本路径,是推进治理水平提高的价值基础与理念构想,那么,现代治理方法和先进科技手段就是智慧政府治理模式创新的技术支撑。智慧政府治理必须要借助现代科学和技术方法,构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模型,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对政府治理体系内的实现目标、关键环节等进行科学化、精细化分析与研究,不断提升政府治理科学化与现代化的水平和能力。但目前我国智慧政府治理的要素支撑不足,主要表现在相关支撑产业不够发达,区块链技术、机器学习或人工智能等关键技术应用亟待突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状况需要改善,相关专业人才缺乏,依旧面临资金、安全等保障要素的挑战。

5.智慧政府治理平台建设远未跟上时代步伐

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支持政府信息平台的建设以及大数据的发展。但总体而言,我国大数据战略起步较晚,基于大数据的智慧政府治理平台建设远未跟上时代步伐。一是智慧政府治理应用支撑平台、大数据平台和公共数据库建设缓慢,公共信息服务云、应急指挥云、信息安全云等智慧云基础设施比较缺乏,难以为智慧公共决策提供支撑,难以体现出智慧政府治理的特征;二是已经建成的智慧政府治理平台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顶层设计不足,各级政府部门各自建立自己的智慧治理平台,造成已经搭建的数据平台难以实现政府各部门、各地区之间信息的有效共享,也难以实现政府各部门、各地区之间的高度协同。

智慧政府治理创新的发展思路

智慧政府治理是一项新的实践与探索,我国智慧政府治理建设刚起步,还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推进智慧政府治理的创新工作。

1.重视智慧政府治理的顶层设计

推进智慧政府治理,加快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重视智慧政府治理的顶层设计。一是达成共享发展的治理理念与共识。大数据时代需要政府以人为本,推动包容式增长,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发展理念。二是要重视智慧政府治理的制度建设。制度建设首先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同时还需要智慧政府治理的统一规范和标准。三是重视智慧政府治理的体系建设。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实现“人人互联,物物互联”,并搭建能够共享资源、信息、机会的平台,让每个人处于平等地位,实现去中心化和政府层级的扁平化。四是重视智慧政府治理的机制建设。通过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建设,对智慧政府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及时发现智慧政府治理过程中的不足与缺陷,为改善智慧政府治理指明方向。同时,通过奖惩机制推动智慧政府治理的发展。

2.创新动态网络协同的治理方式

随着信息化和网络化时代的到来,经济社会各要素以一种更为迅捷的速度在更为广阔的空间中流动,人类社会变得越来越充满着风险和不确定性。因此,推进智慧政府治理,需要创新动态网络协同的治理方式,以适应日益复杂多变的经济社会环境。一是实现治理主体多元协同。以大数据资源为依托,整合动员社会各个阶层、各类组织和各种团队的力量,共同参与政府治理,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支持、社会参与的多元协同治理新格局。二是推动线上线下网络协同。一方面,在线上利用互联网技术打造信息互动平台,实现信息和数据的互联互通,建立社会治理数据库,实时捕捉社会焦点,准确了解并及时有效应对社会问题和挑战;另一方面,在线下利用已有的网格,发挥各类主体的积极性,促进社会参与,推动多元合作,实现社会协同。动态网络协同治理将线上网络与线下网格相结合,形成O2O协同治理模式。三是治理手段动态协同。协同运用法律、行政、市场等多种治理手段,并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实时全面感知动态变化的社会事项,及时调整政府治理的手段,以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

3.推进政府数据的开放与共享

2016年5月25日,李克强在中国大数据产业峰会上指出,中国政府掌握了超过80%的数据资源,政府应共享信息推动大数据资源的挖掘。因此,推进智慧政府治理,需要强力推进政府数据的开放共享。数据开放共享不仅是政府转型的内在需求及强力驱动,更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由于很大程度上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是由政务数据的开放与共享开始,因而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并进一步兑现承诺,有助于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也有助于建立开放型、服务型和现代型政府。通过政府数据的开放共享以及借助大数据技术的挖掘和分析,有助于实现政府治理决策科学化和治理主体的协同化,有助于实现政府治理范式变革,推动政府从“权威治理”向“科学治理”转变,由政府单一治理向社会多元共治转型。数据开放共享要取得预期的成效,必须制定和遵守一些基本准则,如全面开放、协同共享、平等对待、知识产权保护、隐私保护等。因此,我国应尽快启动数据开放的相关立法工作,完善数据资源采集、共享和利用的相关制度,建立公共基础数据资源的开放与共享标准。

4.探索智慧公共决策的路径

智慧公共决策是智慧政府治理的核心,推进智慧政府治理,需要积极探索智慧公共决策。智慧公共决策是在复杂的经济和社会环境条件下,公共组织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下一代互联网和新兴网络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通过对规模性、快速性、高价性以及多样性的大数据资源进行实时感知、智能分析,预测未来发展趋势,优化决策流程,辅助决策者更科学有效地决策和行动,从而实现公共利益的一种大数据驱动型的公共决策模式。与以往的公共决策模式相比,智慧公共决策模式和决策过程越来越趋向于个性化、自主化、智能化、透明化和精准化,决策分析模式、组织模式和行动模式也呈现出数字化和网络化的趋势。从本质上来讲,智慧公共决策是以大数据驱动为核心,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具有全面感知、客观透明、实时连续、自主预置和多元共治等特征的一种全新的公共决策模式。

5.加强智慧政府治理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现代信息技术革命为政府治理创新提供了先进的动力和技术手段。首先,信息技术革命引起产业结构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政府正面临变革的压力,进而促进各国政府治理模式的转型;其次,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与信息容量的高速膨胀,导致了社会公共事务的复杂化,变革政府治理模式成为适应信息技术革命的必然选择;最后,信息技术革命所涌现出的众多新技术手段,为政府治理模式的变革提供了技术操作平台。我国要抓住大数据时代的机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政府治理模式,就必须充分认识包括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机器学习、人工智能等在内的现代信息技术在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地位与作用,高度重视政府治理变革的技术基础的研究,加强智慧政府治理相关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6.完善智慧政府治理的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智慧政府治理,需要加强智慧政府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智慧政府治理的发展需要有技术先进、功能丰富、结构合理、运行高效的网络基础设施保障。我国应进一步提升和完善网络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开放性、安全性,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为智慧政府治理发展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具体来看,一是要加强信息基础网络建设,重视如下一代宽带互联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城市无线网络Wi-Fi系统以及统一的城市物联网和家庭物联网等基础网络布局;二是要加强应用支撑云平台建设,发挥云平台建设商和云服务提供商的积极性,形成公有云、专有云与混合云等多种模式,做大做强电子政务云、公共信息服务云、应急指挥云、信息安全云等智慧云基础设施;三是加强政府治理大数据平台和公共数据库建设,构建政府治理应用基础数据库和综合专题数据库,为发展智慧政府治理和智慧公共决策奠定基础。

结语

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不仅引发了技术和产业的革命,也引发了政府治理方式的变革。目前,信息技术革命推动政府再造和治理变革已成为全球性趋势。因此,借助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智慧政府治理建设,以有效应对和解决日益复杂的经济与社会问题,是当代政府管理实践者和研究者必须重视的紧迫议题。由于大数据技术对政府治理的重要作用,我国各级政府应重视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政府治理中应用的研发与深度融合,以推进智慧政府治理的发展和政府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公共文化服务的指标体系构建与绩效评估研究”(12&ZD020),项目负责人:胡税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公共文化科技服务能力建设与绩效评估技术研究与示范”(2015BAK26B00),项目负责人:胡税根)

(作者:浙江大学公共服务与绩效评估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 胡税根;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王汇宇;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莫锦江。)

(摘自: 2017年3月15日《探索》)


利用大数据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李丽 李敏

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需要确立科学的管理理念,提升治理能力。特别是在大数据时代,创新治理模式与管理水平,需要确立数据治理的思维,依托信息技术,实现管理创新,简化管理运作流程,提高行政运作效能。

大数据的运用可以提升政府治理水平和决策的科学性

提高地方政府治理水平。大数据作为数据处理的新技术,不仅是重要的治理资源,也是重要思维方式,尝试将技术和思维的有机结合,将推动社会的发展变革。在社会变革的进程中,势必会倒逼政府尝试进行管理创新,借助大数据技术精准掌握社会需求,实现数据整合与共享,及时回应社会诉求,实现对整个社会的管理与服务,提高地方政府治理水平。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推动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和利用,推动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数据资源的利用。与此同时,大数据也能为政府提供科学的技术与支撑手段,尤其是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能加速大数据技术的运用。因此,大数据与政府治理存在内在契合性。

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一般来讲,政府决策是对地方政治、经济以及文化等作出的整体性规划,必然会对社会不同阶层产生重要影响。如果出现决策失误,将会给国家、人民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尤其是在公共管理事务日益繁多、社会环境更为多变的情况下,要提升决策科学性,需要将大数据技术和思维充分运用到管理和决策中,管控好决策依据,并优化整个决策过程,更好落实决策。

数据作为政府治理的重要助手,将发挥积极作用。当前大数据发展呈现爆炸式增长,每时每刻都会产生反映社会情况的大量数据,数据规模也从TB升至PB,数据的量极为庞大,要从海量数据中,检索分析利于政府治理的信息,需要进行数据分析的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客观分析数据,把握好数据分析的质量。尤其是对重要问题更应开展全面分析,防止出现片面性,避免出现结论错误,导致政府决策失败。

大数据时代,各类信息逐渐实现了数字化,不同的信息逐渐汇聚成数据源,这给政府治理带来了诸多便捷。同时,如果在对数据进行分析过程中,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就会泄露信息,产生较大的社会负面影响。信息泄露与黑客攻击有着密切的关系,因为大数据与互联网的大规模使用,社会生活的多个方面需要借助计算机开展引导与管理,这给黑客攻击提供机会。如果出现黑客攻陷数据库的情况,将导致信息被恶意泄露,破坏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为大数据下政府治理提供安全屏障

提高对大数据提升政府治理效能的认知水平。借助大数据来提高政府的治理水平,需要将大数据思维融入到政府治理的理念中,改变治理的向度、决策与工作方式。相关数据运用的重要方式是数据交流,由于数据的特点是使用一次后就实现增值,所以,流动的数据才是最有价值的。数据本身并没有多大价值,只有通过技术手段,对其进行整理、分类与分析后,数据才成为治理的重要工具,采用科学的方式进行保护,才能规避数据危害,发挥应有价值。尤其对于政府公务人员来讲,更应采用包容的心态,提高行为自觉,充分了解、认知大数据,提高对大数据提升政府治理效能的认知水平。

制定利于大数据使用的法律法规。大数据的健康发展,需要法律的保障,当前大数据使用日益普遍,尤其是涉及网络安全、信息公开、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数据,需要法律的保障,为此迫切需要制定大数据方面的法律。从当前大数据发展的特点出发,通过法律明确政府推动大数据的使用及作用,明确数据信息采集的范畴,以及大数据保护的范围,并对恶意泄露大数据的情况予以处罚等,推动大数据产业的健康发展。

加大信息安全的维护力度。在明确大数据价值的同时,也要面对其存在的诸多隐患,提高信息安全的维护力度。政府在对大数据使用与管理中,要尽量使用国产设备,把控信息安全的主导权,提高网络安全技术能力,建立强大的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加大对网络安全的监管,创建数据分级评估体系,对海量数据进行科学分级,尤其是保障公民隐私安全,确保数据信息得到科学合理的使用。还要尽量缩小数据鸿沟,提升数据的可比性与利用率,既要实行安全数据的积累,也要依托安全能力不断提高人才汇集,将不同区域数据实现联通,建立全覆盖的数据共享基础。

大资金、人才与技术投入,完善大数据建设

加大资金投入,优化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政府对地方治理的依赖性将逐步提升,然而有的地方政府的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一是政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注入资金用于大数据基础设施规划及建设,为更好开展大数据研究提供平台。同时,政府投入的方式也可以尝试采用多种范式,既可以政府全资注入,也可以政府和企业共建,这样不仅能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另外还能充分调动各投资方的主动性。二是整合优化大数据设施。因为大数据平台是在云平台、互联网等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政府在互联网时代就构建了基础性平台,比如电子政务体系。所以,需要对那些相对孤立的数据设施开展整合,对其进行调整、升级,提高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水平。

组建高素质的大数据专业人才队伍。在获得大数据后,数据的挖掘与分析显得尤为重要,这离不开大量的大数据方面的专业人才,为此,需要组建高素质的大数据专业人才队伍,为政府治理提供智力支撑。一是高校肩负大数据人才的培养重任。高校对接社会的需要,大力培养数据采集、物联网以及云计算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培养社会亟需的大数据专业人才,提高人才的综合素质。同时,要加大联合型人才的培养力度,强调不仅掌握专业理论知识,也要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专门人才。大数据作为一门科学,实施联合培养能积累更多的专业人才。二是落实技术人才引进制度。大数据在目前还属于新鲜事物,在当前人才储备相对薄弱的情况下,通过制定人才引进优惠政策,能解决人才缺乏的难题。三是加大对现有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要从政府治理的长远角度出发,对当前从事大数据治理方面的人才,结合政府实际需要,加大培训力度,并对其培训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调离队伍,确保人员数据分析的整体水平。

提高大数据技术掌握能力。大数据属于系统技术,主要包含数据采集、存储以及处理等方面的技术,其中每一项技术都是重点,不管是哪一项技术没有达到水平,都会阻碍政府治理效能的稳步推进,并对数据产生威胁。在难以实现整体技术推进的情况下,应制定鼓励性政策,鼓励企业或个人实现技术突破,从点到面推动技术研发创新,提高技术水平。与此同时,也要积极发挥企业、科研院所等在技术方面的优势,支持其在大数据技术研究中,发挥其效能,提高技术的创新水平,使大数据技术更好服务于政府治理。

大数据与政府治理存在内在的契合性,大数据背景下政府治理实现了精细化,提高了决策科学性。同时,大数据背景下政府治理创新模式建构的关键点主要集中在数据分析、信息安全两个方面。为此,提高对大数据与政府治理效能的认知水平,既要制定利于大数据使用的法律法规,加大信息安全的维护力度,加大资金投入,优化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也要组建高素质的大数据专业人才队伍,全面提高对大数据技术的掌握能力,以此来全面发挥大数据对提升政府治理效能的作用。

(作者单位:分别为河北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

(摘自: 2017年2月15日《人民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