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行政改革网络文摘 正文

以“互联网+”助力政府治理现代化

发布时间:2016-07-27

【互联网+政府治理】

以大数据助力国家治理现代化

唐任伍


大国治理需要大智慧。在信息化时代,大智慧往往源于大数据。大数据作为信息时代的基础资源,能有效集成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信息资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支撑。

助力国家治理顶层设计。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个开放而复杂的巨大系统,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如果依靠单一主体、单一力量,既难负其重,又会导致治理体系结构失衡,甚至偏离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科学轨道。只有统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主体、客体、过程,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综合施策,才能达到系统集成的效果。这就要求建立统一、共享的大数据平台,通过对海量数据的采集、挖掘、加工、汇总、整合、存储和分享,为党和政府进行国家治理顶层设计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助力党和政府找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最优路径。

助力合理规划与实施国家治理。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全面、系统的改革和改进,这就需要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国家治理进行科学规划与实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效能,涉及价值取向、主体、制度、技术等要素。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繁重、内容复杂。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提供的规律性结论,有利于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保障国家治理现代化遵循科学性、战略性、长远性、系统性和有效性的原则,在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轨道上顺利推进,保证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规范、运作高效。

助力党和政府科学决策。科学决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信息化时代,科学决策越来越依赖大数据的采集与分析。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每个社会成员均可利用信息化手段表达自己的意愿和看法,形成海量的“微数据”和“微事件”。决策者往往要对海量的实时数据进行掌握和挖掘,将分散的小概率事件有序关联起来,突破“信息孤岛”限制,排除各种垃圾信息的误导和干扰,把握数据中蕴含的规律性、倾向性问题,提高公共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更好地回应公众关切,满足公众需求和期待。

助力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是国家治理效能的提升。就我国实际而言,国家治理效能包括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公共服务需求、处理社会治理危机、维护公共安全等的能力与效果。大数据的开放和流动、使用和共享,能帮助治理主体准确预测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引发社会治理危机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因素,有效实施事前控制,进一步降低治理成本、提高治理效率,从而进一步提升国家治理的整体效能。

助力优化信息反馈机制。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持久战”,需要对发展的每一个阶段进行事中评估,及时了解进展情况,发现问题、纠正偏差,避免出现方向性错误。充分运用大数据的理念、技术和资源,及时、有效地对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进行监管,将海量碎片化且无序排列的信息变成有用、有序的数据,可以使监管更有针对性、更加透明。通过大数据对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进行精准分析,为决策者提供国家治理现代化推进的真实信息,有助于决策者以目标变量为参照系,及时、准确地掌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进行调整和修正。

助力塑造健康社会心理。国家治理现代化包括社会结构转型。当代社会,人们认识世界和自身的参照系在快速变化。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社会心理稳定性缺失,致使一些人心态浮躁、焦虑感上升。因此,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注重塑造与之相适应的健康社会心理,为各项改革和实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硬件”与“软件”的契合度。在信息时代,大数据打破了单一主体对信息传播流向和内容的垄断,拓宽了信息来源和流通渠道,提高了“信息能见度”,为民众参与国家治理提供了有效技术支撑。对大数据进行分析与集成,可以找到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大变革中社会心理浮躁、焦虑的症结所在,有的放矢地采取措施,引导和调整社会预期;引导人们保持战略定力,弘扬一张蓝图绘到底的精神;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干事创业的活力,为国家治理现代化营造改革创新、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作者:浙江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唐任伍)

(摘自:2016年6月27日《人民日报》)




河北省:“互联网+”视域下政府治理创新的对策建议


2015年3月5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7月1日,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指出应“着力创新政府服务模式,夯实网络发展基础,营造安全网络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同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网络强国已上升到了国家战略。一系列国家韬略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给政府治理创新在“互联网+”时代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河北省将互联网技术应用于政府治理的现状

(一)依托互联网,电子政务建设整体水平提升

第一,网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目前,河北省已经完成省、市、县三级政府的电子政务网站构建,全省11个设区市中有8个市建设了市城域网,并实现了县级全覆盖,电子政务网络覆盖率达到80%。

第二,大力开发系统应用,积极搭建管服平台。河北省现已开通监察部纠风业务系统、安监总局“金安”工程、文化部文化共享工程等8个部委12项业务应用。利用河北省公务外网平台,协助省统计局完成全省统计系统联网,协助省民政厅搭建全省民政业务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协助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搭建质监专网。

第三,强化安全防护措施,网络安全保障系统初步建立。目前,河北省电子政务外网已建立包括有网络防护系统、身份认证系统、安全管理系统等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针对在网络上运行的各类业务系统进行安全等级保护。

(二)利用互联网信息资源,地方政府行政管理效能提升

一是构建了覆盖全省县市级党政机关的统一电子政务网络,与国家多个部委网络实现了对接,承载了网上审批、财政网上支付等多个跨部门应用。二是建设了全省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实现了人口、法人等系统的数据交换和共享。三是县市级政府网站建立了信息安全应急协调机制,落实了信息安全责任制。河北省建设了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和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测评中心,完成了对全省55个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测评工作。四是建设了河北省电子政务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在全省网上审批系统开展了数字证书应用试点。五是加强了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建设完善省信息安全通报平台,省市县1074个单位实现了信息安全事件网上直报;加强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保护、安全检查;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试点,完成了对965个单位的信息安全检查。

(三)利用互联网信息应用技术,政府公共服务质量提升

河北省各地市通过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将百姓的困难与需求通过信息、数字进行交互,实现政务服务上的最优化、及时化供给。2015年6月河北省政府与阿里巴巴集团达成战略合作,将阿里云计算纳入政府集中采购,双方将结合河北省便民服务网,共同打造一站式智慧政务、智慧交通、智慧警务、智慧医疗、智慧旅游等便民服务平台,此外还将共同打造基于云计算的河北“智能食药监”综合业务平台、移动智能就医平台、智能化电子处方平台,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二、“互联网+”背景下河北省政府治理创新的不足

(一)发展理念滞后,不能满足公众需求

目前,河北省在推动地方政府治理信息化建设时,整体信息化观念不够,规范化和系统化发展理念不足。各部门只是以传统的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利用信息技术,忽视对政府业务流程的优化重组和组织结构的调整,忽视了信息技术与政府治理改进的有机结合,导致信息技术对传统政府治理的影响和改造很少,因此效益体现并不明显。如一些地市的网站建设,只是简单地把业务办理由柜台搬到网络上,网站内容和功能的设计不能满足公众需求,没有真正发挥信息技术对政府治理的改进影响。另一方面,政府网站设计缺乏政府与民众的有效互动,没有发挥真正的沟通作用,地方政府治理回应力和服务质量没有得到有效的改善。

(二)管理体制存在缺陷,网络建设速度缓慢

当前,河北省尚未出台相关管理规定,没有形成统一的经费预算体制;部分地市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体制条块分割,管理职能不清;此外,各部门自主投资应用信息技术,在信息技术应用过程中各自为政,标准不统一,信息资源不能共享的问题依然存在。如河北省应急预警信息系统分散于各地市的相关部门如地震局、水利局、卫生局、气象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这些部门都有各自的预警信息系统,总体上没有一个统一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系统,影响突发事件的有效应对。另外,由于各地区政务网络建设发展不平衡,极大地影响了全省政务外网整体效益的发挥。如,一些地级市因资金不能到位难以推进网站建设;一些建网单位实施方案五花八门,致使各级网络对接困难;县一级单位受困于具体条件的限制,难以建立统一的网络运行管理中心等。

(三)互联网技术应用不足,不能充分发挥管理与服务效能

河北省推动地方政府治理信息化建设时投入不足,一方面改进政府治理方式主要由信息技术部门负责,信息技术开发人员政府治理相关知识欠缺,对行政流程和行政理念不了解,开发的行政管理应用未能给公众带来真正便捷的服务。政府公职人员的信息化素质和网络办公能力不高,也影响了网络技术运用于行政管理与服务的效果,难以满足公众需求,不能达到群众满意。此外,河北省在推动地方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时没有很好地将公众的医疗、教育、住房、社会养老、社会福利等一并纳入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体系,政府通过网络提供的公共服务内容仍存在很大的局限性。


三、“互联网+”背景下河北省加快政府治理创新的对策建议

(一)科学制定“互联网+”公共政策

河北省在推动地方政府治理信息化建设时,应广泛吸纳社会公众对公共政策制订、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首先,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应用,搭建政府和人民群众沟通互动的桥梁。2015年3月,河北省第一次权威发布政务新媒体影响力排行榜,河北省旅游局占据微博首位,“唐山交通安全微发布”取得微信影响力第一。其他政府部门及地市应学习其经验,提升本地的政务微博微信管理及公共服务。

其次,政府发布网络新闻应充分利用多种传播平台,打破传统老大思维,并结合云计算平台,按需定制,使官方新闻内容更贴近公众需求,增加公众的了解欲,潜移默化的将政府倡导的治理理念植入人心。

第三,各地政府应充分利用浏览器、即时通信工具、社交媒体、APP等互联网工具广泛了解民情,为公共政策制订提供更广泛的民意基础,提高公共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民主性。

(二)有效推进“互联网+”公共管理

河北省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电子政务技术,从根本上对传统管理理念、职能结构、运作程序和管理手段进行整合重构及优化,提升综合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

首先,进一步完善统一政府政务外网平台,制定相关政策,破除条块分割,有效整合政府各职能机构,实现政府信息资源安全、可靠地交换和共享。

其次,要将互联网政务应用与公共管理创新改革相结合,将行政行为都集中在省政府统一互联网平台,提升政府行政管理效率。

第三,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强公共管理能力,提高治理水平。重点对包括民生、环保、公共安全、城市服务、工商业活动在内的各种需求做出智能响应,着力打造“智慧政府”、“智慧城市”等。

(三)积极探索“互联网+”市场监管

2015年底河北省发布了《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实施意见》,河北应以此为契机,大力探索利用互联网创新市场监管。

首先,加速建设全省统一网络市场监管平台。石家庄市现已建成全省首个智能网络监管平台,将5万余家网络经营主体纳入监管,其它地市应以此为范本,加快本地监管平台建设,尽早实现全省范围内监管网络无缝对接。

其次,应充分利用网络监管平台,进一步推行网络实名制,加强网站备案管理,尽快形成监管更健全、防控更有力、交易更规范的电子商务新生态。

(四)全面提供“互联网+”公共服务

首先,要加快完善在线服务平台,把公共服务产品以更简单、直接的方式展示出来,使包括特殊群体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能更快捷的检索、获取公共服务。

其次,政府可与互联网企业展开合作,将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如医疗、社保、供水电暖等也接入如微信和 QQ等即时通信工具的服务平台,全方位满足群众的民生需求。

第三,可借鉴电子商务领域“O2O”模式的经验,有效推动网上办事。将线上办理和线下服务相结合,有效解决政务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本文系2015年河北省行政学院系统科研项目立项课题“‘互联网+’视域下河北省政府治理创新的对策建议”(项目编号:2015XTKT01)研究成果;2015年全国行政学院科研合作基金课题 “‘互联网+’背景下政府治理创新研究――基于京、沪、粤的典型调查”(项目编号:15HZKT126)阶段性成果〕


(摘自:2016年5月24日 无忧论文期刊网)